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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1216)今(4)下午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針對2012年間的黑油事件,已經跟頂新集團達成和解,賠償金額高達1.7億元。統一強調,賠償金於扣除相關訴訟之法院訴訟費用及處理成本後,規畫全部投入於公益事業及公益團體運用。

頂新黑油事件,魏應充三度入獄,示意圖/取自中央社
 
頂新黑油事件,魏應充三度入獄,示意圖/取自中央社

頂新集團於2012年間,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劣質油精煉製成食用油販售、不法獲利超過1億元,頂新集團前董座魏應充三度入獄。

統一今日下午由財務長陳國煇發布重訊,據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內容表示,統一及統清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等共同於105年間向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相關人員等請求損害賠償,向彰化地方法院起訴,經法院多年審理後勸諭兩造和解,雙方於今(4日)以總賠償金額新臺幣1.7億元達成和解。統一表示,將依據法院和解筆錄辦理。

統一進一步說明,其與統清、統一超商自民國103年9月起,受頂新公司油品事件之波及,造成商譽及業務之重大損害,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並追訴不法責任,乃委託律師對於頂新公司及相關人員等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庭審理中。

另外針對民事求償事件)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205號),於民國105年間委託律師向彰化地方法院對頂新公司及相關人員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之民事案件,因本案事證龐雜,業經法院審理多年,惟如欲審理終結恐仍曠日廢時,故法院勸諭兩造和解,經審酌雙方均有息訟止紛之誠意,被告等並願誠心填補本公司及其他共同原告之直接損害部分並作出賠償以示歉意,

 

統一公司表示,復經本公司參考委任律師之專業法律意見,在兼顧實體損害填補與節約司法資源之考量下,接受法院之建議,於民國111年08月04日以總賠償金額新臺幣1億7000萬元成立訴訟上和解。同時統一將依先前對社會大眾之承諾,將所得之賠償金於扣除相關訴訟之法院訴訟費用及處理成本後,規畫全部投入於公益事業及公益團體運用。(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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